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业委会、社区、街道办、物业服务企业、审价公司、监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府发【2019】5号),现就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通过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平台地址http://www.zgzzwxzj.com/。
二、小区日常维护时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共用部位的损坏,维保公司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检测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维保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小区业委会报告,符合动用维修资金的,由业委会及时进行申报。如小区没有业委会,则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报告。街道或社区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名及以上的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进行申报。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可自行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操作。
三、申请人在业务系统根据业主意见和维修项目内容,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使用方案确定后需加盖鲜章,由申请人向分摊列支范围内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
四、应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将使用方案告知分摊列支范围的业主,并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物物业区域所在地街道办(镇、乡人民政府)。物业区域所在地街道办(镇、乡人民政府)收到相关报告后,应实地查勘现场,符合规定情形的,立即予以确认。涉及电梯、消防设施的由电梯质量监督、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确认。
五、按照“谁申请、谁选聘、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人可采取名录库选择、比选、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专业施工单位,并依法对所实施维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负责。施工单位选定后,申请人应将选定结果、维修施工方案、报价表和使用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并负责向业主解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六、单项维修工程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申请人可以自行在维修资金施工企业名录库中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出具施工方案和报价表。
七、金额在5万元(含)至50万元的维修工程应当通过比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参与比选的维修企业不少于3家。申请人根据维修内容、维修工程量、施工工艺、比选时间、地点等确定比选公告,报名企业需自行到小区进行现场查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报价。报名企业在比选会现场提交报价书面文件(需盖单位鲜章),报价最低的企业则被选定为项目维修施工单位。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以抽签方式产生维修企业。
八、1万元(含)以上的紧急使用维修工程应当进行审价;2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应当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5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维修施工单位。所需的工程咨询、监理、鉴定、审计、招标服务及公证等相关费用,可以作为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九、需审价的维修项目在施工合同中注明合同总价为暂定价,竣工结算时以审价单位审定的金额为拨款金额。
十、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业委会在工程验收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和验收结论,并向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
十一、需审价的项目,应报审价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单位在收到审价项目的全部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审价报告。审价单位出具报告的同时,开具审价发票,由申请人提交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十二、施工企业、维修单位对实施的工程依法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依法免费及时修复。
附件:1.公告模板
2. 会议纪要模板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4. 委托书模板
5. 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确认书
6. XX项目施工单位比选结果确认书模板
7. 工程类维修方案模板
8. 设备或零件更换类维修方案模板
9. 工程类维修报价模板
10.设备或零件更换类维修报价模板
11.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12.设备或零件更换类维修竣工结算单模板
13. 工程类维修竣工结算单模板
14.维修资金使用结算审价应提供的清单
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